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的有效途经,是贯彻“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”方针,全面提高党员素质的重大举措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,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,纯洁党员队伍,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在推进企业改革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,集团公司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意见。工作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《党章》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,以强化党员教育为根本,按照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要求,通过党性分析,民主评议,组织评议,表彰先进,处置不合格党员,提高党员素质,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全系统所有在职党员都要根据民主评议的内容,对照民主评议的标准,按照优秀党员、合格党员、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四个格次定格,参与民主评议。
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由组织部门牵头,有关部门配合,以党支部(党工委)为单位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进行。时间从2007年7月1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,分为准备阶段、评议阶段、整改阶段。在评议阶段主要抓学习教育、自我总结、群众测评、党员互评、组织考察五个环节。在整改阶段,党支部对表现好的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进行表扬。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,报所在单位党委表彰。对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按照“坚持标准,立足教育,区别对待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进行妥善处理。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,要制定方案,进行整改。在评议的过程中,要按照“立足教育、实事求是、民主公开、党员目前人人平等”的原则。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统筹安排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,建立监督制度,既要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,又要保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落实,做到生产经营和党员评议工作两不误,双促进。
2007 08-07 08:34